李晓宁律师网

bjlixiaoni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强制执行--执行管辖

2015-01-14 11:28:46 来源:


强制执行--执行管辖



  执行管辖的一般规定

  执行案件的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强制执行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确定执行案件的管辖有利于权利人行使申请权,使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有利于人民法院内部的工作均衡和协调;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者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这是关于执行管辖的一般性规定。从民事诉讼立法上看,与审判管辖相比执行管辖规定的比较简单、原则。《适用意见》第256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随后的《执行规定》对仲裁机构作出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在国内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在涉外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专利管理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的执行,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海关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的执行,都基本上是按执行人住所地和执行财产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由上可以看出,民事诉讼立法对执行案件规定了两类不同的管辖:一类是对人民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原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一类是对其他机构制作的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的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大家都在看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