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宁律师网

bjlixiaoning.fabao365.com

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

15811286610

我的位置:首页 > 律师文萃 > 正文

拆迁开始了,律师教你“四不”原则第四篇

2015-11-04 09:16:55 来源:李晓宁律师


拆迁开始了,律师教你“四不”原则第四篇

四不原则之四——不报价

经历过拆迁的被拆迁企业都知道,拆迁方往往第一次见面,在向你介绍完本次拆迁项目的相关政策后就会问你:你想要多少钱啊?给我们说说我们好给你去争取等等之类的话。这个时候有些被拆迁企业就会上当,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如果这时候你认为拆迁方是在和你讨价还价,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个时候拆迁方不会针对你的报价和你有任何实质的谈判,哪怕你所报出的价格极低,拆迁方也会惊呼超出政策范围,很难实现。

拆迁一开始的时候向你询价是为了打探你的心理价位,从而针对你的报价,来制定所谓的怎样对付你的策略。数年的维权经验告诉我们,报价一定要掌握时机和火候,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报价,否则,价格报高、报低都会很被动。

只有掌握合适的时机报价才不会因为报价过低而后悔,也不为报价过高而早早的被拆迁方盯上,才可以让自己从容地在安全的范围内争取最大利益。

大家都在看
时评律师
更多>

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雷政富重庆受审: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

时评律师:高文龙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时评律师:李顺涛

擅长领域: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

时评律师:李先奇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